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穿透式监管、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聚焦突出问题 ,弥补监管短板 、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加强投保人、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风险管理 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共8章214条 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。功能监管 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
